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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处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。在提高办案质效的同时,巧家县法院化繁为简,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,促进了邻里和谐,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。

案情简介

同住中寨乡拖租村的赵某承揽了为周某新建一栋房屋的工程,施工完成后,周某在新房验收时发现,房屋地砖、外墙等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,于是不同意支付差欠赵某剩余的建房工程款,双方因此发生纠纷。纠纷发生后,赵某多次找到周某解决,并请村民小组组长和司法所干部进行协商、调解,但始终没能达成一致意见,无奈之下赵某将周某诉至法院。

调解过程

当事人起诉后,承办法官认真审查相关起诉材料,该类案件事实清楚,权利义务明确,案件虽不复杂,但启动诉讼程序后,不仅耗费时间,也增加当事人诉累,更不能从根本上缓解邻里间紧张的关系。鉴于此,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电话沟通,在了解到双方当事人有同意调解的意愿后,迅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,实地走访查看房屋情况,提供“上门服务”,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调解。承办法官从换位思考、互谅互让、利弊得失多个角度分析,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,并提出了调解方案。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并当即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,一场纠纷,未经诉讼程序就画上了圆满的句号。

邻里纠纷虽然看起来都是小事,但实际上司法无小事,每一起案件都关系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、切身利益。每一起案件的处理既要维护法律的权威,又应做到兼顾情理,真正为百姓办实事,解决实际困难,实现“三个效果”的有机统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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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《【我为群众办实事】农村建房起纠纷,巧家县法院化繁为简促和谐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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